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3/2011
  • 公佈日期
    2011-03-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調整;更新 / 薪俸表 / 薪金;薪俸 / 報酬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退休金 / 公務員 / 公共行政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11 /
  • 摘要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頁數
    第1060-1062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修改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14/2010號法律第三條及第四條。
    廢止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2008號法律。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7/2011號法律修改第三條及第四條。
    本法律被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7/2012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