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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3/2013
  • 公佈日期
    2013-02-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規範;規定;規條 / 法律之適用 / 橫琴島 / 澳門大學 / 隧道 / 地籍圖 / 管理 / 效力 / 路環島 / 珠海 / 國務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訂定在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
  • 頁數
    第127-128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日期由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為適用本法律的規定,澳門大學新校區是指按照國務院確定的界址並經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1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
    自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適用於澳門大學新校區。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啟用日期為2013年7月20日,由公佈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副刊第21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副刊第1/2020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