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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3/2021
  • 公佈日期
    2021-05-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預算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地區開支 / 地區收入 / 行政當局投資及發展費用計劃 / 自治實體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預算法 / 本身預算 / 施政報告;施政方針 / 調整;更新 / 財政儲備 / 稅務豁免 / 旅遊稅 / 職業稅 / 所得補充稅 / 稅捐與稅項 / / 公共行政 / 2021 /
  • 摘要
    修改《2021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 頁數
    第271-399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三條。
    根據三條所修改的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五條的規定而須更新的附於第27/2020號法律的預算表,載於作為本法律組成部分的附件二。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7/2021號法律修改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四條。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7/2021號法律更新第27/2020號法律的預算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18/2021號法律修改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五條。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18/2021號法律更新第27/2020號法律的預算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18/2021號法律廢止第27/2020號法律第五條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