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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3/2021
- 公佈日期2021-05-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預算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地區開支 / 地區收入 / 行政當局投資及發展費用計劃 / 自治實體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預算法 / 本身預算 / 施政報告;施政方針 / 調整;更新 / 財政儲備 / 稅務豁免 / 旅遊稅 / 職業稅 / 純利稅;所得補充稅 / 稅捐與稅項 / 稅 / 公共行政 / 2021 /
- 摘要修改《2021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 頁數第271-399頁
- 註記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三條。
根據三條所修改的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五條的規定而須更新的附於第27/2020號法律的預算表,載於作為本法律組成部分的附件二。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7/2021號法律修改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四條。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7/2021號法律更新第27/2020號法律的預算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18/2021號法律修改第27/2020號法律第二條至第五條。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18/2021號法律更新第27/2020號法律的預算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18/2021號法律廢止第27/2020號法律第五條第三款。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