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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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3/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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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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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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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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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 / 修改 / 職業稅規章 / 職業稅 / 稅 / 稅捐與稅項 / 工資 / 收入;收益;所得 / 費用;稅率;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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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職業稅規章第七條及第三十二條,該規章係經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所通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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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97-11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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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公佈的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章程》第七條及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一九七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規章》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第一及第二款,第八款以及第三十二條第一、二及第三款,已被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3/96/M號法律修改,其後由於本法律被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2/2003號法律所廢止,故本法律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