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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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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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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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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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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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廉政公署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 / 輔助人員 / 助手;助理;助理專員 / 廉政專員 / 抵觸;不得兼任 / 武器;槍械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稽查;監督;監察 / 自由通行證 / 運作 / 賄賂;貪污 / 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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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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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3-2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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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0/2000號法律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並增加第二-A條及第三十一-A條條文。
重新公佈經加入本法律通過的所有修改的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0/2000號法律。
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的名稱改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
第10/2000號法律第一章的標題改為“廉政公署的性質、地位、任務、職責及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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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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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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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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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