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4/78/M
  • 公佈日期
    1978-04-0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3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律 / 修改 / 期限;期間 / 支付;繳付 / 營業稅 / 稅捐與稅項 / 1978 /
  • 摘要
    將有關一九七八年營業稅首期或獨一期征收期限延至四月三十日截止。
  • 頁數
    第377頁
  • 註記
    本法律旨在將一九七八年度營業稅首期或獨一期之徵收期限延展至四月三十日止,由於該期間已屆至,故本法律屬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