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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4/90/M
  • 公佈日期
    1990-06-0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3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 / 修改 / 規章;條例 / 職業稅規章 / 職業稅 / 所得補充稅規章 / 所得補充稅 / 稅務豁免 / 費用;稅率;收費 /
  • 摘要
    修改職業稅章程及所得補充稅章程若干條條文--若干撤銷。
  • 頁數
    第2021-2034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章程》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 - A條、第二十五 - B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之規定,增設第十五 - A條、第十五 - B條及第十六 - A條,和廢止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四款及第二十五 - D條之條文。
    修改一九七八年九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21/78/M號法律核准的《所得補充稅章程》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和廢止第十條第一款 c 項、第四十條第一款 b 項及 c 項之條文。
    廢止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章程》中所附載的自由及專門職業表內所定的年費和該表第一‧四項:建築商及在工務運輸司登記而未有文憑的技術員之活動。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1/2019號法律修改《所得補充稅規章》第四條及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