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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5/2006
  • 公佈日期
    2006-06-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 / 人員 / 人員編制 / 法律制度 / 工作時間 / 公共職能;公職 / 紀律制度 / 武器;槍械 / 司法警察局 /
  • 摘要
    司法警察局。
  • 頁數
    第703-711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所指之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生效之前,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7/98/M號法令中不抵觸本法律之規定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所指之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生效後,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7/98/M號法令即被廢止,但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一條除外。 本法律第十七條的二、三及四款被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3/2010號法律所廢止。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4/2020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八條。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4/2020號法律在本法律內增加第七-A條、第十九-A條、第十九-B條及第十九-C條。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4/2020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三章標題,改為“過渡及最後規定”,並增加由第十九-A條、第十九-B條及第十九-C條組成的第二-A章,其標題為“紀律制度”。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4/2020號法律修改本法律葡文文本第十二條(十)項所指的“Divisão de Combate ao Banditismo”,改為“Divisão de Investigação e Combate ao Banditismo”。 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35/2020號行政法規訂定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8/2023號法律在本法律內增加第二十一-A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