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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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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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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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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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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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出生津貼 / 各類津貼(報酬)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公務員 / 公共職能;公職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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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出生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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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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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調整經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一九九五年四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7/95/M號法令(修改)、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62/98/M號法令(經修改後,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佈《通則》全文),以及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014號法律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表二所載的出生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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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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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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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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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