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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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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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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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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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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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調整;更新 / 薪俸表 / 薪金;薪俸 / 報酬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退休金 / 公務員 / 公共行政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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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的第5/2003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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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4-1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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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13/2013號法律第三條及第四條。
廢止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6/2013號法律。
根據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9/2014號法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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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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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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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