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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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6/8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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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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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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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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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 / 修改 / 職業稅規章 / 職業稅 / 費用;稅率;收費 / 稅 / 稅捐與稅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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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訂職業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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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81-18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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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四副刊第78/99/M號決議聲明確認本法律的中文本。
修改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所核准的《職業稅章程》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被一九九零年六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三期第4/90/M號法律修改《職業稅章程》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A條、第二十五-B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之條文。由於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6/87/M號法律是修訂《職業稅章程》,故該法律已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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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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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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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