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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64/93
  • 公佈日期
    1993-09-0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6 I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法律制度 / 抵觸;不得兼任 / 政治職務擔任人 / 公共職務擔任人 / 稽查;監督;監察 / 憲法法院(里斯本) / 共和國總檢察長辦公室(里斯本) / 處分;制裁;處罰 /
  • 摘要
    訂定有關政治職務高級公共職務擔任人不得兼任及迴避之法律制度。
  • 頁數
    第4049-4051頁
  • 註記
    本法律已刊登於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期第一組A。
    廢止經一九九零年九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56/90號法律修改的一九九零年三月一日第9/90號法律。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8/95號法律修改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八條的規定,並增設第七 - A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