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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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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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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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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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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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司法公務員章程 / 制度 / 檢察院 / 司法法院 / 司法文員 / 晉升 / 晉階 / 分類;評核;評分 / 報酬 / 職程與職務 / 司法文員職程 / 假期;年假 / 人員之轉入 / 廢止 / 工作評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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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司法輔助人員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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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16-13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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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7/97/M號法律第二條及第三條的規定、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53/97/M號法令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9/1999號法律第五十三條及附表四之內容。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4/2009號法律修改本法第十四條以及附件四表一代替本法附件表一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