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7/2022
  • 公佈日期
    2022-06-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法律制度 / 娛樂場幸運博彩 / 博彩 / 娛樂場;賭場 / 設備 / 博彩中介人 / 批給合同;特許 / 期限;期間 / 稅捐與稅項 / / 委員會;佣金 / 稅務豁免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稽查;監督;監察 / 批給;特許 / 取消;消滅;撤銷 / 行政違法 / 處分;制裁;處罰 / 累犯 / 勞動關係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行政程序法典 / 人員 / 上訴 / 通知;通報 / 廢止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 財政局 /
  • 摘要
    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頁數
    第678-707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經本法律修改的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中涉及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的規定,自根據經本法律修改的第16/2001號法律所舉行的首次公開競投而獲批給的承批公司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訂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生效之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第一條至第三條、第五條至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
    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內增加第一-A條、第五-A條、第五-B條、第五-C條、第十五-A條、第十七-A條、第二十二-A條、第二十二-B條、第二十二-C條、第四十二-A條、第四十二-B條、第四十七-A條、第四十八-A條、第四十八-B條、第四十八-C條、第四十八-D條、第四十八-E條、第四十八-F條、第四十八-G條、第四十八-H條、第四十八-I條、第四十八-J條、第四十八-L條、第四十八-M條、第四十八-N條、第四十八-O條及第四十八-P條。
    修改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第三十六條的標題,為“提供資訊的義務”。
    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內增加由第四十二-A條及第四十二-B條組成的第四-A章,標題為“負責任博彩”。
    第16/2001號法律第五章標題重新定名為“暫時行政介入及批給的解除”,由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八條組成。
    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內增加由第四十八-A條至第四十八-I條組成的第五-A章,標題為“處罰制度”。
    第16/2001號法律第六章標題重新定名為“過渡及最後規定”,由第四十八-J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七條組成。
    第16/2001號法律第四章的標題重新定名為“用於批給業務的財產”。
    廢止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6/2001號法律第一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八款、第六條第四款、第十七條第十一款、第十八條第四款、第十九條第五款、第二十一條第六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至第七款、第二十九條第四款、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三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一條。
    根據現行第16/2001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獲准在娛樂場內經營的幸運博彩方式及其施行規則繼續生效,直至根據經本法律修改的第16/2001號法律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生效為止。
    廢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6/2012號行政法規《博彩機、博彩設備及博彩系統的供應制度及要件》第三條第一款。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2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經第7/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全文。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54/2022號行政法規訂定減免承批公司博彩毛收入撥款的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