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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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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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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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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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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法律制度 / 財政儲備 / 財政制度 / 組成 / 儲備;準備金;保留 / 公共財政 / 投資 / 管理 / 財政管理 / 財政政策 / 投資政策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外匯儲備 / 財政儲備諮詢委員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 / 監察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稽查;監督;監察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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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財政儲備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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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14-17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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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第13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兩名成員。
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二組第22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組第24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人士擔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職務,以替代原主席。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二組第14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158/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兩名成員。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4/2019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六條。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二組第17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兩名成員。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二副刊第9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第7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