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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8/77/M
  • 公佈日期
    1977-08-2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5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律 / 職責;授予 / 房屋津貼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退休人員 / 退休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本地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 公共行政 /
  • 摘要
    關於將房租津貼伸展至在本地區而非居住政府屋宇或雖有自置屋宇但須承擔法律認可之攤還負擔的退休或臨時退休公務員。
  • 頁數
    第1030頁
  • 註記
    本法律被一九八一年七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副刊第7/81/M法律笫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所默示廢止,已不生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