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8/89/M
- 公佈日期1989-09-04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6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法律 / 法律制度 / 廣播 / 無線電廣播;收音機;廣播電台 / 電視 / 無線電網絡 / 電訊 / 國際電訊聯盟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組成 / 運作 / 廣播委員會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執業准照 / 廣告;宣傳 / 處分;制裁;處罰 / 罰款;罰金 / 刑罰;處罰;處分 / 累犯 / 民事責任 / 刑事責任 / 廣播使用權 / 選舉 / 總督 / 新聞司 / 郵電司 /
- 摘要訂定視聽廣播業務之法律制度事宜。
- 頁數第4891-4901頁
- 註記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3/99/M號法令廢止第五十九條第一款及第六十條第一款之規定。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對本法律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確認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五十九條第二款及第六十條第二款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