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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9/2011
  • 公佈日期
    2011-08-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殘疾人士 / 制度 / 職責;授予 / 津貼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社會保障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要件 / 永久性居民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負擔 / 本身預算 / 社會工作局 /
  • 摘要
    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
  • 頁數
    第1717-1722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5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兩類殘疾津貼每年金額。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30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兩類殘疾津貼每年的金額。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兩類殘疾津貼每年的金額。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31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兩類殘疾津貼每年的金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1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兩類殘疾津貼每年的金額。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0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普通殘疾津貼及特別殘疾津貼每年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