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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9/2023
  • 公佈日期
    2023-06-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制度 / 仲裁 / 屋宇漏水檢測;樓宇滲漏水檢查 / / 大廈 / 樓宇維修 / 保養與維修 / 賠償 / 組成 / 委任 / 通知;通報 / 期限;期間 / 上訴 / 法院 / 負擔 / 司法上之輔助;司法援助 / 報告書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補充法律 / 中級法院 /
  • 摘要
    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
  • 頁數
    第1462-1470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副刊第13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指定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為負責第9/2023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機構。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副刊第13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確定第9/2023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員服務費及行政負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