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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9/90/M
  • 公佈日期
    1990-08-0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2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職責;授予 / 第十四個月津貼 / 社會福利 / 退休人員 / 領取人(撫恤金、養老金、退休金) / 殉職補償金;軍人撫恤金 / 撫卹金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特別制度 / 退休 / 退休與撫恤 / 繼承人 / 葡國在遠東的聖職授予權 / 權限;管轄權 / 澳門退休基金會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財政司 /
  • 摘要
    關於每年五月份給予退休公務員、公職人員及遺屬贍養金或殉職者家屬一項津貼事宜。
  • 頁數
    第2957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81/88/M號法令第九條之規定。
    隨著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69/99/M號法令廢止了第81/88/M號法令,曾修改第81/88/M號法令的第三條條文應被視為不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