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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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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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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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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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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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諒解備忘錄 / 信息交換 / 預防犯罪 / 罪行;犯罪 / 洗黑錢 / 恐怖主義行為 / 吉爾吉斯共和國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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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國家金融情報局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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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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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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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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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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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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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