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108/2017
  • 公佈日期
    2017-12-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諒解備忘錄 / 信息交換 / 預防犯罪 / 罪行;犯罪 / 洗黑錢 / 恐怖主義行為 / 東帝汶民主共和國 / 2017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東帝汶民主共和國金融情報組織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 頁數
    第1505-1506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