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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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2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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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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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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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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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合同 / 批給合同;特許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海上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旅客;乘客 / 碼頭 / 氹仔島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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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有關解除《澳門特別行政區(氹仔客運碼頭)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海上客運服務營運合同》協議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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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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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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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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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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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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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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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