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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127/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合同 / 批給合同;特許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海上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旅客;乘客 / 碼頭 / 氹仔島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有關解除《澳門特別行政區(氹仔客運碼頭)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海上客運服務營運合同》協議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724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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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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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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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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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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