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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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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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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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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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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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暴雨警告訊號 / 暴雨 / 風球;風暴訊號 / 雷暴警告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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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暴雨及雷暴警告信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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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29-6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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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第一組第17/2020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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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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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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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