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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14/2006
  • 公佈日期
    2006-04-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章程;通則 / 澳門大學 / 大學 / 高等教育機構 / 高等教育;大專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核准《澳門大學章程》。
  • 頁數
    第532-555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政府公報》第49期第一組第470/99/M號訓令。
    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澳門大學通告(第1/2015號其他類),決議將人文學院轄下“中文系”的名稱更改為“中國語言文學系”。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起就以“中文系”的提述,均視為“中國語言文學系”的提述。
    澳門大學通告,關於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15378-15390頁內(其他類第530/2016號)。
    澳門大學通告,關於修改《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刊登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二組第11264-11277頁內(其他類第40/2018號)。
    澳門大學通告,關於《澳門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13543-13552頁內(其他類第43/2018號)。
    澳門大學通告,關於修改《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之附件一,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二組第19264-19279頁內(其他類第89/2021號)。
    澳門大學通告,關於修改《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組第10984-10998頁內(其他類第57/2023號)。
    澳門大學通告,關於修訂《澳門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規章》,並全文重新公佈,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第16118-16126頁內(其他類第99/20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