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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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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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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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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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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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管委會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預算 / 公共開支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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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一款所定之批准作出開支之權限授予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以五月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第54/2004號批示所定之總開支預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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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90-6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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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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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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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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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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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