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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17/2006
公佈日期
2006-05-15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標誌
/
電信管理局
/
摘要
核准電信管理局的標誌。
頁數
第654-656頁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5/2006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內。
相關法規
第5/2006號行政法規,電信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17/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電信管理局的標誌。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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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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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第29/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郵政局組織規章》。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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