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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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7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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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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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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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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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 / 立法會 / 選舉 / 公共開支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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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所定的許可開支的權限授予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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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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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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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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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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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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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