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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8/2021
- 公佈日期2021-06-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命令 / 修改 / 權限授予 / 行政長官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1 /
- 摘要修改第180/2019號行政命令第四款。(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
- 頁數第1001頁
- 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第180/2019號行政命令第四款。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84/2021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