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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180/2019
  • 公佈日期
    2019-12-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I NE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行政長官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19 /
  • 摘要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
  • 頁數
    第3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8/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本行政命令第四款。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8/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本行政命令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