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2016
-
公佈日期2016-01-1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合同 / 批給合同;特許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集體運輸 / 公路運輸;道路交通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旅客;乘客 /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簽署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一標段及第四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頁數第8頁
-
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