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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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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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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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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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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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修改 / 熱帶風暴 / 風球;風暴訊號 / 橋樑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民防行動中心 / 港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 文化局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地球物理氣象局 / 世界氣象組織颱風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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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載於第16/2000號行政命令附件的《熱帶氣旋情況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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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77-8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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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16/2000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第一項第二子項、第四款第二項和《熱帶氣旋信號》表的引言。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61/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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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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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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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