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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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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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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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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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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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兌換臺 /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 博彩 / 娛樂場幸運博彩 / 兌換活動 / 兌換 / 兌換制度 / 娛樂場;賭場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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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五個兌換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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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87-7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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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87/2010號行政命令廢止第一條第三款及第五款。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43/2024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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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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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