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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23/2011
  • 公佈日期
    2011-05-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翻譯 / 翻譯員 / 培訓計劃 / 培訓課程 / 職業培訓 / 培訓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修改 /
  • 摘要
    修改經第50/2009號行政命令核准並作為其附件的“規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培訓計劃》的原則”第十一條。
  • 頁數
    第1189-1190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50/2009號行政命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