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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25/2003
  • 公佈日期
    2003-07-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8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澳門航空規章 / 規章;條例 / 航空 / 航空安全 / 民航 / 航空器 / 空中運輸 / 航空交通 / 公共運輸 / 集體運輸 / 航空業 / 澳門國際機場 / 民航局 /
  • 摘要
    核准澳門空中航行規章-若干廢止。
  • 頁數
    第776-1088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的文本,須於兩年內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正式語文公佈。
    廢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327/95/M號訓令,一九九五年八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227/95/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空中航行規章》,該規章的中、葡文文由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15/GM/99號批示命令公佈。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第8/2011號行政命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