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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25/2013
  • 公佈日期
    2013-05-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選舉委員會 / 選舉 / 立法會 / 公共開支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 摘要
    將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及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所定的許可開支的權限授予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但以五月十三日第61/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定的總開支預算為限。
  • 頁數
    第399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