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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25/2024
  • 公佈日期
    2024-05-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國際協議 / 政府 / 雙重課稅;雙重徵稅 / 逃稅 / / 收入;收益;所得 / 稅捐與稅項 / 柬埔寨王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2024 /
  • 摘要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作為行政長官的授權代表,按照並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的規定而作出若干行為。
  • 頁數
    第1052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