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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26/2006
  • 公佈日期
    2006-06-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遊客費;人頭稅 / 應用;使用 / 費用;稅率;收費 / 旅客;乘客 / 航空器 / 澳門國際機場 / 修改 /
  • 摘要
    修改六月十五日第152/98/M號訓令及第36/2004號行政命令修改的十一月十一日第282/96/M號訓令的第十條及第十四條。
  • 頁數
    第729-731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後滿三十日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6/2004號行政命令修訂的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282/96/M號訓令第十條第二款b項、第三款及第十四條第二款b項、第三款。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13/2013號行政命令修改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