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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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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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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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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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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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遊客費;人頭稅 / 應用;使用 / 費用;稅率;收費 / 旅客;乘客 / 航空器 / 澳門國際機場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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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六月十五日第152/98/M號訓令及第36/2004號行政命令修改的十一月十一日第282/96/M號訓令的第十條及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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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29-7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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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後滿三十日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6/2004號行政命令修訂的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282/96/M號訓令第十條第二款b項、第三款及第十四條第二款b項、第三款。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13/2013號行政命令修改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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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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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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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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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