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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27/2001
公佈日期
2001-06-18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大西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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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務
/
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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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豁免
/
修改
/
章程;通則
/
摘要
許可大西洋銀行澳門分行的所有資產轉移至大西洋東方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頁數
第778頁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相關法規
第25/2001號行政命令,許可就澳門地區與大西洋銀行所簽署的代理發行具有法定流通力的紙幣合同訂立修改附件,以便把該合同中所訂定的權利及職責轉移至總行設於里斯本的葡萄牙儲金總局。
第26/2001號行政命令,許可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西洋銀行所簽署的賦予公共庫房出納職能的合同訂立修改附件,以便把該合同中所訂定的權利及職責轉移至總行設於里斯本的葡萄牙儲金總局。
第27/2001號行政命令,許可大西洋銀行澳門分行的所有資產轉移至大西洋東方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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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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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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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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