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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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3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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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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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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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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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銀行 / 金融機構 / 誠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資本 / 銀行業務 / 銀行體系 /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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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金融機構“誠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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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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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2/2003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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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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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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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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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