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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37/2001
公佈日期
2001-09-24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財政局
/
標誌
/
摘要
核准財政局的標誌。
頁數
第1053頁
註記
本行政命令在刊登翌日開始生效,財政局得繼續使用含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之印件。
相關法規
第6/1999號行政法規,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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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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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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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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