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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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3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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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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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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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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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諒解備忘錄 / 展覽 / 文化遺產 / 歷史 / 馬來西亞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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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便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馬六甲歷史城市委員會就設立澳門展館的合作備忘錄補充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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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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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