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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38/2003
  • 公佈日期
    2003-11-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標誌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核准教育暨青年局的標誌。
  • 頁數
    第1524-1525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教育暨青年局得繼續使用含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之印件。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2021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第1/2021號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