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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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3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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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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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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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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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司法互助協議 / 國際協議 / 法律協助;法律互助 / 司法協助;司法互助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東帝汶民主共和國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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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的法律及司法互助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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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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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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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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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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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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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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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