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40/2017
  • 公佈日期
    2017-01-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印刷品;印件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公共服務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郵電局 /
  • 摘要
    核准互聯網服務牌照新式樣。
  • 頁數
    第39-43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47/2006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