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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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4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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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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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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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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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續任;續期;更新 / 合同 / 法官;法院司法官 /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 中級法院法官 / 第一審法院法官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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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將一名中級法院法官及一名第一審法院法官之聘用合同續期。(趙約翰、羅達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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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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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該續任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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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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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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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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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