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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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4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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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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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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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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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澳門航空規章 / 規章;條例 / 航空 / 航空安全 / 民航 / 航空器 / 空中運輸 / 航空交通 / 公共運輸 / 集體運輸 / 航空業 / 澳門國際機場 / 民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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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澳門空中航行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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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41-26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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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航空規章》第182條(b)項自本行政命令生效之日起滿三十日產生效力。
刊登《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的英文文本。
廢止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64/2019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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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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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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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