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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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4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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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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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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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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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修改 / 批給合同;特許 / 合同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電訊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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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附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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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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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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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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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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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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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