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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45/2017
  • 公佈日期
    2017-02-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收費;票價 / 保險 / 民事責任 / 職業 / 服務提供者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最高限額度 / 最低限度 / 法律制度 / 醫療事故 / 衛生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 摘要
    核准《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費及條件表》。
  • 頁數
    第173-176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61/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本行政命令第一條所指的附件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