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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45/2020
  • 公佈日期
    2020-11-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修改 / 合同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路運輸;道路交通 / 服務業 / 運輸 / 旅客;乘客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公共服務 / 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2020 /
  • 摘要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就分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繕立的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之修改,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立約人身份簽署公證書。
  • 頁數
    第5069-5070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